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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员工资谁付?物业、居民起分歧

发表日期:2010-5-20 次数: 1862 次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 

    为了规范管理小区停车,近日西区一老小区特别聘请了3名车辆管理员,专门负责小区的停车秩序。这本是件利于小区管理的好事,可到了月底,这3名安保的工资从何处支出却让物业与业主的意见有了分歧,也成了最近困扰小区物业的一个难题。

    小区停车管理遭遇意见分歧

    据最新统计,目前该小区实际拥有300辆左右的汽车。去年,一家新物业接管小区后,在小区内开始重新规划停车位、发放门卡、收取停车费并雇用了3名车辆管理员,专门负责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经过宣传,业主们对车辆的收费管理还比较支持。现在已经有220多辆车缴纳了60元/月的停车费。”小区物管处工作人员说,但最近他们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原来,按照《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扣除适当的管理费用后,将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企业,70%补充进入专项维修基金。”

    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一直认为这3名车辆管理员的工资就是需要扣除的适当管理费用,可是一些业主却表示,工资应该从物业获取的30%中支出。

    车辆管理员工资谁来支付

    小区物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收取0.35元/平米的物管费,属于二级服务标准。而这个标准按规定只要求小区的门岗24小时有人值班。小区共有两个门,也就是说,以每人工作8小时计算,小区只需要6个安保就可以了。而他们新雇用的3个车辆管理员完全是负责车辆管理的,所以这3人的工资理应属于车辆的管理费用范畴。

    和物业意见相悖的几位居民却坚持认为,先扣除的适当管理费用只应包含安装道闸、车位划线、路障设施和应缴纳的税金等费用,至于人员工资,既然有30%已经补贴了物业管理企业,那就应该从这30%的费用里支出。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区车辆太多,原本还计划在上下班高峰期时增加车辆管理人员,分区域管理车辆。可是按照这些居民的意见,聘请这些人员甚至还需要物业倒贴钱雇用。

    管理员工资属于车位管理费范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其他小区在路面上还没有聘请专门的车辆管理员,但在月亮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库里,却有6名专职的车辆管理员,他们的工资就是从地下车位管理费中单独支出。“没有地下车库,我们就不需要聘请这6名车辆管理员,所以他们的工资当然是管理费的一部分。”月亮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

    对此,开发区房管局负责物业管理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中提及的“适当的管理费用”应该包含了车辆管理员的工资在内。“打个比方,如果该小区的车位费收得不理想,收益的30%不够支付管理员的工资,那物业岂不是要垫钱来管小区停车?小区物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企业,如果这样,肯定没有一家物业公司愿意再来过问小区停车了。”记者尤安琪

(本文来源:扬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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