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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发表日期:2010-9-20 次数: 1496 次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石家庄考区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36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0月23、24日举行,具体时间是:
10月23日上午0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02:00—04:30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上午09:00—11:30物理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02:00—05:30物理管理实务
二、试卷类型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级别及科目代码
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名称、级别、专业、科目代码如下表。报考全科及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要注意选报相应的级别及对应的科目。
级别        专业          科目
4.考全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2.物业经营管理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4.物业管理实务
3.免1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2.物业经营管理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免2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4.物业管理实务
1.免3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河北省共有6人,名单见附件1),只限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达到部分科目免试条件人员报考)的考试。报名方法同其他报名人员一样在石家庄市人事局网站报名。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考条件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六、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26日,采用网上报名,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8月14日至8月25日直接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 www.sjzrsj.gov.cn ),报名和查询有关事宜,按网页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即完成预报名。完成预报名后由单位或报名者个人于8月23至26日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报名现场办理确认交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含附件1中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网上填报后打印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职务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用书
考前培训、考试用书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八、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2010年河北省报考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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