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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化解物业纠纷解决机制——中国物协与最高法院司改办达成多项合作意向

发表日期:2016-3-4 次数: 1951 次

2016年3月2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沈建忠会长、王鹏秘书长等人到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最高院司改办常务副主任王会伟、副局级审判员胡夏冰、协调处副处长付育、指导处副处长龙飞等人出席了座谈。这是继今年1月19日最高院组织的关于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后双方的第二次正式会面。双方就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多元化解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再次进行了专题研究,达成了多项合作意向。

沈建忠会长首先介绍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现状、物业纠纷的主要类型、行业调解的基本情况;着重介绍了因业主拒缴物业费导致的纠纷情况,详细介绍了拒缴物业费行为对已交费业主带来的利益损害、对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伤害对社区安定和谐氛围和物业资产保值增值带来的不良影响,为行业呼吁更加公正、合理的司法环境。沈会长还阐述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行业调解的主要想法,如设立行业调解组织、组建物业纠纷调解员队伍、倡议各级法院与物业管理协会互相开展业务培训等。

最高院司改办王会伟副主任详细听取了沈会长的介绍,认为双方座谈十分有意义能够更深刻了解到物业管理行业的真实情况,也更进一步认识到物业管理行业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对于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王会伟副主任提出了多项有力度的指导意见一是双方成立多元化物业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课题组,对有效解决物业纠纷进行专题研究;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优先使用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将纠纷化解庭审之前,节约企业经济成本司法力量;是对物业管理行业调解组织成立及运行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为与各级人民法院对接诉前调解提供组织和调解人员方面的准备;四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应用小额诉讼法律武器,快速解决小额给付类物业纠纷;五是创新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简化交费手续,尽快实现物业服务费通过银行系统自动扣除;六是鼓励物业管理行业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物业纠纷,保护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使用人双方合法权益。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于近期组织部分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活动,并拟定于近期制定发布关于建立多元物业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期为物业管理行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促进业主安定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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